2011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27日发放,可凭本人身份证于6月27日工作时间到指定地点自取,代取应有代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。没有自取的将于6月28日挂号信邮寄。
法律硕士(非法学)专业到文科实验楼415取。
法律硕士(法学)、法学硕士到东荣大厦716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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