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06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“十一五”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
     (部门: 社科处 日期: 2006-3-27 13:53:36)
  校内各单位:
      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吉林省教育科学“十一五”规划课
  题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吉教科研〔2006〕1号)要求,现将2006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“十
  一五”规划课题申报事宜具体通知如下:
      一、申报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
      1、以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
 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以人为本,坚持自主创新,坚持“双百方针”,为教育决策
  服务,为教育实践服务,推进教育科学理论创新,促进全省各级各类教育全面、协调、
  可持续发展。
      2、坚持面向实际、突出重点、适度超前、有所创新的基本原则。
      二、申报范围及课题类别
      1、凡是我省的教育工作者、教育科研工作者和热心于教育科研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
  均可申报。
      2、吉林省教育科学“十一五”规划课题实行“五年一大年,两年一滚动”的申报制
  度。吉林省教育科学“十一五”规划课题设立两种类别,即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(也称
  规划课题),申报者可自行选择。
      3、《课题指南》(见附件)只设定选题的方向和范围,申报者在申报时可结合实际
  具体设计题目,但不能脱离指南范围。《课题指南》中带※号的为重点课题选题参考。
  
      三、申报要求
      1、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
  ,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或县(区)以上教育科研主管部门的推荐
  意见。
      2、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者,在课题中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。每位课题
  负责人只能同时申报1项课题,每项课题只能设一位课题负责人,课题组成员不得同时参
  与3项以上课题研究工作。
      3、未完成省教育科学“十五”规划课题研究任务的课题负责人,不能申报省教育科
  学“十一五”规划课题。已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被批准立项
  的课题,不能重复申报。
      4、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课题组成员,严禁挂名现象。注意避免因人员变动而影
  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;同时要认真设计课题研究时限和成果形式,减少立项后的调整和
  变更。
      5、每项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~3年;每项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必须含有研究报告
  。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,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;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,研究期限
  一般为2年;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,研究期限一般为3—5年。
      6、“课题设计论证”活页,供匿名评审使用。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及成员姓名、
  单位名称等个人资料,并单独打印和装订。
      7、课题经费主要用于资助“重点课题”。“规划课题”研究经费原则上由课题负责
  人及所在单位自行解决。
      四、申报办法
      请申报人下载并填写《吉林省教育科学“十一五”规划课题申请•评审书》,
  计算机录入,一式5份,其中1份为原件,4份为复印件, A4纸双面复印,左侧装订;“
  课题设计论证”活页单独打印和装订,一式5份。
      五、申报评审费
      按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,每项课题须交评审费150元。
      六、申报时间
     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在5月8日前将本单位申报书、评审费、申报登记表及电子版
  报送社科处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  
      联系人:王浩友     联系电话:5166117
      E-mail:wanghaoyou@jlu.edu.cn
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社会科学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6年3月27日